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16 日在山西省运城 市南风宾馆大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1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5294110股,占总股本的53.64%,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梦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
    以24529411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通过《 公司2000年总经理业务报告》
    以24529411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通过《 公司200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24529411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通过《 公司200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24529411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通过《 公司2000年财务决算报告》
    以24529411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通过《 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4839336.75元, 本 年净利润82552589.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7391926.55元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255258.9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4127629.4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009038.08 元。根据公司章程,以2000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457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 元(含税)。此次分配方案实施后,未分配利润减少 9146 万元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3549038.0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原建民、孙水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