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3年3月31日,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淄博市临淄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淄博市临淄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2000万元担保。截止本次担保,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6500万元。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不需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注册地淄博市,法定代表人于汉信,经营范围:氢氧化钙、氯化钙、过氧化钙、羟丁及制品、重质碳酸钙、丁苯胶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批准范围的商品进出口业务;聚丙烯、聚氯乙烯及其制品(不含农膜)的销售。截止2002年12月31日,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955.8万元、负债总额: 1658.5万元、净资产:6070.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930.9万元、净利润:287.7万元。信用等级:A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淄博市临淄支行申请20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重庆实业提供的担保进行了反担保,并出具担保函保证:重庆实业作为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与中国银行淄博市临淄支行所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重庆实业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一切由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认真研究,认为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一致同意为其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基本上没有风险。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重庆实业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为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
    2、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重庆实业反担保出具的《担保函》;
    3、董事会决议;
    4、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