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04年12月1日、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诉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现就该项诉讼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二中执字第72、73号执行通知,内容如下: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诉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2004)二中民初字第8589、85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到执行通知后即日内履行该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均由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