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的《关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597号),表明我公司因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营罗牛山农场整体改制所导致的国有股性质变更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海口罗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产权变动完成后,该公司为非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所持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9070.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45%)属非国有股。
    二、海口罗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持本批复文件,依照规定程序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性质变更相关登记手续。
    三、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改制的相关公告分别披露在2004年2月7日、2004年10月13日、2004年10月23日、2004年12月30日和2005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涉及本公司国有股变更的其他审批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