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修改提案或提出其他新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电铃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情况:
    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15,00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3%。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46,69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168,3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12%。
    2、本公司无外资股股东。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15,00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465%。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15,00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465%。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15,00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5116%。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649.6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18.36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31.32万元。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31.32万元,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531.32万元。由于本年度亏损,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215,00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465%。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15,00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465%。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215,00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4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215,00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465%。
    8、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215,00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465%。
    另外,在股东大会上,本公司独立董事就2006年度的工作向与会股东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