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修改提案或提出其他新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徐自力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情况:
    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88,08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3698%。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88,08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369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本公司无外资股股东。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08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07年2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登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 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