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修改提案或提出其他新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电铃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808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55%。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808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55%;
    本次会议没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
    2、本公司无外资股股东。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有效利用公司所属位于滨海西路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G0343号、第G0350号、第G0355号三宗土地,盘活公司闲置资产,进而进一步加强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实力,扩大其资产规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上述三宗土地使用权资产对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次增资扩股,追加对其投资。上述三宗土地总面积为250,867.78平方米。根据海南兴平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8月28日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上述三宗土地的市场单价为543.43元/平方米,市值合计136,329,077.69元。经与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一股东单位海南燕成置地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由我公司以上述三宗土地使用权资产认购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46,145,137.59股股份。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7,172,341.59股。我公司将持有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7,043,517.59股,占其总股本的90.55%。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06年9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登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808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