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2年6月30日召开的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在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0.8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为152668800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10月18日,除息日为2002年10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2年10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10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五层福建三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7800884
    传真电话:0591—7810369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