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互保情况概述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利嘉股份 证券代码:600696)于2002年3月25日在福州市签订了《互保协议书》。
    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3月24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六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董事会决议经有效票表决,同意六票,反对0票, 弃权0票。本决议属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不再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决议已 于2002年3月24日起生效。
    二、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双方: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双方互为对方向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5000万元。
    3、担保方式:双方互为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壹年,以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日起开始计算。
    三、董事会意见:会议同意公司与利嘉股份签订《互相担保协议》。公司新签 互保协议的目的:有计划地增加新的、且资信良好, 经营业绩较好的公司建立互保 关系,以实现在公司信贷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削减原有贷款互保额度较大的公司, 逐 步降低融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