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交易近日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其中20日、21日达到跌幅限制,同时本 公司接受了部分中小投资者电话询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特作出如下公告: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元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重 大事项提示性公告,披露了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法院(2001)闽民初字第4号《告知 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福建省渔政管理处《起诉书》副本一份。同时披露我公 司向福建高院递交《诉讼中止申请书》一事。现在《诉讼中止申请书》正在按法定 程序进行之中,届时我公司将予以公告。
    2、关于指控本公司是2000年元月17日沙溪河死鱼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并要求赔 偿经济损失一案。本公司为了澄清事实,弄清死鱼真正原因,求得科学的根据, 维护 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两年来,组织了多学科领域的有关权威专家,进行了咨询、论 证、研究、试验、检测、鉴定等一系列科学技术实践,以证明了死鱼的原因。 本公 司本着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一贯态度,慎重而积极地对待本案。
    3、公司2002年年报未受到该案的影响,一切正在有序的进行之中,本公司将于3 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年报。
    4、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正常。本公司从未向ST九洲ST 海洋发生过任何担保等 往来。
    本公司承诺将继续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 公司董事会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公告。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董秘办公室电话(0591)7800884,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