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9日获得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唐山宏达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唐山宏达),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定向法人股计1812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10.87%)质押给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五局)。
    质押合同规定:唐山宏达自愿将其所持有的福建三农法人股东18128000股全部 质押给中铁五局,用于唐山宏达、中铁五局及上海崇泰实业有限公司( 下称:上海 崇泰)2001年12月25日签订之协议书的履约担保。(协议要点:中铁五局拟增量投资 上海崇泰,在对上海崇泰介入评估过程中,中铁五局同意支付给上海崇泰预付款。 为保证资金安全,唐山宏达以所持全部福建三农法人股质押给中铁五局作为履约担 保)
    质押期六个月(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核准日 2002 年1月9日起计算)
    质押期间唐山宏达所持福建三农的红股(含公积金转增股份)不予冻结。
    上述《质押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安公证处出示公证书。
    出质方简介:唐山宏达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迁安县沙河驿镇管庄子村东; 法定代表人:蔡玉林;注册资本:柒仟贰佰柒拾玖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白云石、石灰石、七0砂、白云石粉的采选;金属化球团(冶炼); 水泥 的生产、销售。企业法人注册号:13000010002006。
    质权方简介: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贵阳市枣山路77号;法定代表 人:黄西华;注册资本:玖亿叁仟壹佰壹拾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经营范围: 铁路综合工程施工(大型)壹级;可承担各类型水利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 装和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境外本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海外 举办各类企业。可承担各级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综合性工程(含通信、信号、 电 力、不含电气化)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各 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可承担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建筑物、高度100 米 以下的建筑物的建筑施工。仓储服务、机械制造、修理、销售、设备租赁,经营本 企业(含本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含本企业 集团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