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飞天”)与福建省三明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三明国资局”)和三明市财通公司(以下简称“财通 公司”)曾于2000年12月6日签署了《国有股股权转让协议书》和于2001年3月2 日 签署了托管期为九个月的《委托管理协议》(本公司董事会曾分别于2000年12月11 日和2001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予以披露)。由于股权转让仍 处于报批中,而所签的委托管理协议期限将满,因此三明国资局、财通公司和西安 飞天于2001年12月29日续签了关于福建三农国家股股权的《国有股权托管补充协议 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签托管目的
    本次托管是三明国资局及财通公司向西安飞天转让所持有的福建三农3155. 68 万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权报批过渡期间的临时性措施,是为了保证福建三农资 产重组在过渡期工作免受影响,保证重组工作顺利进行,其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福 建三农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受让。
    二、托管内容
    三明国资局及财通公司同意将持有的福建三农国家股、国有法人股3155.68 万 股股票继续交由西安飞天托管。
    托管期限为:自本国有股权托管补充协议生效日之起至财政部作出批准或不批 准有关《股权转让协议》的决定,托管在该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如果批准,则实 施股权转让;如果不批准,则终止托管。除此外,原股权托管协议其它条款不变。
    托管期内,三明国资局及财通公司仍然为福建三农国家股的合法股东代表。
    受托期间,西安飞天保证福建三农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