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为-2306.37万元,因公司2004年、2005年及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披露2006年度报告之日的首个交易日即2007年4月18日起公司股票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决定。
    一、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上市规则》4.1条规定的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代办机构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将与结算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结算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公司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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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