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作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我等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等同意董事会的决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等认为:公司自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工作以来,该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等同意该议案,同意董事会的决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议案》、《对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我等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上述二项议案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是实事求是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6年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我等同意公司根据2006年2月15日财务政部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等认为: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是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我等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违法占用公司资金、以公司名义违法违规对外担保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的很大风险,给公司发展造成了巨大负面影响和困难。有鉴于此,公司应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落实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意见,我等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谨慎地反映了公司情况,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消除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占款及违规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