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获知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六人,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为成都华建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建公司)在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华建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乡土门村七组,法人代表:陈元玉;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混凝土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零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004年12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成交银2004年保字030033号》保证合同为成都华建公司的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到期日2005年11月8日;同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成交银2004年保字030035号》保证合同为成都华建公司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到期日2005年11月16日。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前期的违规操作,相关的对外担保资料未在本公司留档,致使本公司目前对担保等或有事项无法准确把握,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已掌握资料的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已全部披露。
    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存在较大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担保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对公司的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细查,如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326.56万元,其中逾期担保总额为73127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成交银2004年货字030055号《借款合同》一份
    2、交通银行成交银2004年保字030033号《保证合同》一份
    3、交通银行成交银2004年货字030056号《借款合同》一份
    4、交通银行成交银2004年保字030035号《保证合同》一份
    5、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一份
    6、成都华建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