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1年3月29 日在本公司福州 办事处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 蔡玉林董事委托庄季希董事出席并行使表 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庄季 希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7,404,836.46元,按10 %提取法定公积金计740,483.65元,按5%提取公益金计370,241.82元, 和子公司提 取盈余公积510,611.38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46,461,999.67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52,245,499.28元。鉴于公司2000年经济效益不佳,经研究本次不进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分配方案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01年会计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于2001年度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1年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5%,
    (3)公司上年结转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20%左右,
    (4)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派发现金形式。
    2001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预计方案,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01 年度的经营情况作 出调整。
    五、决定于200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