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十六次会议于2003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参会监事经表决,对既定议程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年修订)进行编制的,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