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4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2年度(第十七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3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2年末公司总股本24,566.5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00元(含税)。2002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1.60元;社会公众股中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2.00元;国有法人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2.00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5月16日,除息日为2003年5月19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5月16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领取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息于2003年5月19日由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法人股、国家股、法人股和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莹华南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梁国君
    电话:0838-2304235
    六、备查文件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十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