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公司主要的天然气供应商中国石化新星油气西南分公司、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市旌阳区天然气公司等公司签署了2003年度天然气供用合同。根据合同,本公司部分生产用天然气从2003年1月起每立方米涨价0.003元-0.03元,预计将导致本公司成本上升700万元左右。
    另外,根据国家计委[2002]2659号文和四川省物价局川价[2002]251号文规定,2003年起本公司生产用电价格上涨0.042元/千瓦时,预计将导致本公司成本上升2100万元左右。
    预计以上生产成本增长因素将会对本公司2003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