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美丰技术开发中心、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射洪县洪德综合开发公司向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国投)共转让18,617,300股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份转让概述
    2002年10月29日,重庆国投分别与四川射洪美丰技术开发中心、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射洪县洪德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书》,四川射洪美丰技术开发中心拟将所持本公司的法人股10,75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8%)协议转让给重庆国投;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拟将所持本公司的法人股4,160,000股协议转让给重庆国投(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9%);射洪县洪德综合开发公司拟将所持本公司的法人股3,703,700股协议转让给重庆国投(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每股转让价格均为3.4093元,共计转让金额63,471,960.89元。本次股份若转让成功,重庆国投合计持有本公司18,61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8%,成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二、 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权结构也未发生变化。
    三、 转让前后主要非流通股东变化如下:
    截止日期2002年12月31日,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主要非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四川美丰主要非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 勘探开发总公司 45,033,470 18.33% 2 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707,420 17.79% 3 绵阳市天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437,910 11.17% 4 四川射洪美丰技术开发中心 10,753,600 4.38% 5 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4,160,000 1.69% 6 射洪县洪德综合开发公司 3,703,700 1.51% 本次股份转让后四川美丰主要非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 45,033,470 18.33% 2 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707,420 17.79% 3 绵阳市天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437,910 11.17% 4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8,617,300 7.58%
    四、 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以及在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四川美丰的流通股。
    五、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对有关本次法人股股份转让进行了提示性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