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11月8日接到通知,四川射洪美丰技术开发中心、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射洪县洪德综合开发公司于2002年10月29日分别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书》,四川射洪美丰技术开发中心拟将所持本公司的法人股10,753,600股(占总股本的4.38%)协议转让给重庆国投;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拟将所持本公司的法人股4,160,000股协议转让给重庆国投(占总股本的1.69%);射洪县洪德综合开发公司拟将所持本公司的法人股3,703,700股协议转让给重庆国投(占总股本的1.51%),每股转让价格为3.4093元。本次股份若转让成功,重庆国投合计持有本公司18,617,300股,占四川美丰总股本的7.58%,成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成立,自获得国家有权部门过户之日起生效。
    二、重庆国投简介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西部地区最大的信托机构之一,法定代表人是何玉柏,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注册资本金10.3373亿元,其中美元1565万元。重庆国投的最终控制人是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国投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大股东绵阳市天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股份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