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第一条 为保证总经理班子高效率履行职责, 根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
    (一) 涉及公司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需要讨论时;
    (二) 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范围的工作实施需要多方面配合协调时;
    (三) 涉及生产经营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时;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具体规章时;
    (五)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时;
    (六)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时;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时;
    (八)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第三条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程序
    (一)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提出议题;
    (二) 总经理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讨论议题;
    (三) 公司办公室根据总经理的决定口头或书面发出通知;
    (四) 参会人员不能到会或不能按时到会, 须提前向总经理或公司办公室提 出请假理由;
    (五) 公司办公室负责总经理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及其归档事 宜。
    第四条 总经理会议的参加人员
    总经理会议分为总经理常务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两种形式。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为总经理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制作会议文件,并根据总经理授权 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根据会议议题,由总经理决定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总经理常务会议和总经 理办公会议。
    第五条 总经理常务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 总经理 不能履行职权时,总经理应当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 公司研究有关重要问题,总经理认为需要听取董事会、 党组织和工会 的意见时,可以召集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 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组成。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 议定事项,按职责分别履行法定手续,交由有关方面执行。
    第七条 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专题专业工作会议,处理有关业务工作。 专题专业会议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确定议题,决定参会人员,会议召开的时间 和地点。
    第八条 生产经营中的具体业务,采用碰头会的方式。碰头会时间、地点、 参 加人员和内容由总经理或分管该项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
    第九条 总经理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可以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总经理集中各方意见后作出决定。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直接管理公司资金运行和财务会计工作;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及其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 理制定。
    第十二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一) 总经理分中期和年度两次定期向董事会作出业务报告;
    (二) 总经理就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临时报告;
    (三) 涉及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或废除,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投资运用资金数额较大,公司受到或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时,总经理向董事会或监事 会作出临时报告;
    (四) 其他总经理认为必要或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要求时。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 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 告公司盈亏情况。
    第十四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 劳动保 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 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五条 总经理提倡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办公、现场指挥, 鼓励一线生产实行 走动管理。
    第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属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