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4月2日在四川 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91号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董事长陈平先生召集 并主持了会议,监事列席了会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考察, 拟提名黄友、刘星两位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黄友、刘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方案》。
    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 会成都证管办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三日
    附:刘星、黄友先生简历
    黄友,男,1962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企 财处干事、四川省财政厅农财处干事、四川省财政厅法规会计制度处副处长、四川 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省财务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四川省社会中介机构清 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工商联七届常务委员, 现任四川省注册会计 师协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高级会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 系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星,男,1956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历任重庆大学 计算机及自动化系辅导员、管理工程系技术经济教研室秘书、工业外贸教研室副主 任、香港城市大学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访问教授等职, 现任重庆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非执业会员、重庆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高校分会会长、重庆市金融学会理事、重 庆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