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01)113 号《关于若干农业 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公司生产销售的尿素在2001年、2002 年两 年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2001年对征收的税款全额退还,2002年退还 50%, 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上述政策后,预计2001年公司将增加利润约600万元,2002 年将增加利润约 3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