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21日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射洪支行抵押贷款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发行可转换债券投资的项目之一“年产10000吨多层共挤膜、袋生产线技改项目”,因国家政策原因可转换债券未发行。为了保证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已向工商银行射洪支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现已获工商银行总行的批准。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必须是抵押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将射洪分公司的工业用地及综合用地234.36亩作为抵押物贷款4500万元,贷款期限为4年,年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6.48%。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