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2月10日在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月27日发出。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陈平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同意陈平同志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世兆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王世兆同志(简历附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唐健蜀为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决定聘任唐健蜀同志(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济师。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补充公司扩大再生产的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贷款,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
    1.发行规模:拟发行不超过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2.发行期限:发行日期起计不超过365日。
    3.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发行期限相当的短期融资券的现行市场利率。
    4.发行对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内机构投资者。
    5.承销方:招商银行。
    6.预期发行日期:由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市场情况及本公司的融资需要下酌情决定。
    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日期授权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此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股东大会通知另行通知。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允、赵昌文、杨天均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发表意见认为:
    王世兆同志具备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能力,同意聘任王世兆同志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唐健蜀同志具备担任公司总经济师的能力,同意聘任唐健蜀同志为公司总经济师。
    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一日
    附:王世兆、唐健蜀同志简历
    王世兆,男,汉族,1955年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经济师。1976年参加工作,曾任本公司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厂工会副主席、副厂长、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唐健蜀,女,汉族,1962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经济师,1978年参加工作,曾任绵阳市联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绵阳分公司副经理、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