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7月28日(会议通知于7月18日通过送达、传真、电邮等方式发出),在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19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世兆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陈平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