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28日(会议通知于7月18日通过送达、传真、电邮等方式发出),在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19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7人,监事童刚、雷明春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彭科席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