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2名,监事李屹由于出差未能参加,已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经到会监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报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