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8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二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二OO年上半年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