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7月26日上午在沈阳 广东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28人,代表股份8069.32万股,占总股本 12299万股的65.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通过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 利润450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5万元,可供分配利润4578.4万元,按10%提 取法定公积金,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按30%提取任意公积金,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2328万元,按发行前总股本89999495股计算,每10股送红股1股,应分配红股8999949 .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1428万元,结转到1997年由新老股东共享。具体分红送股日 期另行公告。
    二.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截止到1997年6月,公司资本公积金 174317461.73元,按总股本122999495股计算,提取公积金61499747.5元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5股,剩余该项公积金112817714.23元。
    三.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以上送股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99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