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4月19日召开,因公司经费紧张本次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8人,董事辜勤华、崔维武、廖述斌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发表任何意见。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因仍不能全面掌握沈阳南部凌空污水处理项目(现更名为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的财务数据信息(详见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章节),无法保证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信息的完整,除此之外,对本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