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于2003年10月17日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免除王亮董事职务。
    2、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3年12月5日下午2:00在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615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监事会提议免除王亮董事职务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的对象
    1、截止2003年11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并于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投票代理委托书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于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615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正,经公正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615室;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2、登记时间:2003年11月28日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615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615室
    联系电话、传真:024-24866901
    2、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3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