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本公司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数: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
    二、发行方式: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
    三、上市地点:股票发行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四、公司已托管的1050万股内部职工股,按有关规定,自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
    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办法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刊登。
    
199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