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6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任期一年。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熊国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8月6日
    熊国湘先生简历:
    熊国湘,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广州珠江啤酒集团公司饮料厂副厂长,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青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