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7月8日在北 京市顺义县顺义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计85人,共代表股 份23753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6.74%,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经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选举了李福成、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董学增、王启林、邓德昌、朱明 仁、李守清、刘士福、李颖娟(女)、赵长树、朱立青(女)为第一届董事,组成第一 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4.选举了张文彬、王涉惠(女)、王启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其中,王启为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5.审议并通过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审核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在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法律顾问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199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