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接有关部门通知,本公司收购的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泉啤酒”)国有股权已于2004年3月31日过户完毕。
    目前本公司持有“惠泉啤酒” 9,537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38.148%,为“惠泉啤酒”的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