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积极向相关领域发展,扩大公司业务范围,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与BEIJING YANJING BEER CORPORATION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燕京饮料")。
    “燕京饮料”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茶饮料,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方)以相当于750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5%; BEIJING YANJING BEER CORPORATION(外方)以相当于250万美元的外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开拓全国啤酒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全国市场占有率,公司决定与福建省南安市工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啤酒、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竞拍取得的原泉州惠源啤酒有限公司的资产和现金出资,其中以资产出资为2252.25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为2247.75万元人民币,出资额共计4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0%;福建省南安市工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100亩的土地使用权作价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