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筹委会会议决定,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 大会将于1997年7月8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顺义县顺义宾馆召开,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筹委会关于筹建工作的报告;
    2.审议并通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3.审议并通过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4.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5.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6.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7.审议通过其他事项。
    二、会议出席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后,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包括发起人股股东、社会公众股股东和 公司职工股东)均可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委托代 理人出席。
    三、会议登记
    凡出席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的认购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可在会议召 开前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有关人员参会与否, 也可直接前往会议 地点参加会议,但须备齐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及代理 人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告刊登后,请出席会议者填好回执于1997年7月5 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本公 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县城南
    邮编:101300
    传真:010—69441273
    电话:010—69461169
    联系人:丁广学 李颖娟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筹)    199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