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北京市牛栏山酒厂通知,按 照财政部财企[2001]165号文件批复,为理顺产权关系,规范国有股东行为, 将原 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持本公司17577000股国有法人股转由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 中心持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667424500股, 其中北京市泰丰 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持有17577000股,占总股本的2.6335%,股权性质为国家股。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