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仙都”)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壹年期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缙云县城东
    法定代表人:李秉骥
    注册资本:1.333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啤酒制造、销售;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制造销售。饮料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06年12月31日,“燕京仙都”总资产2.34亿元,总负债8499万元(其中短期借款3000万元,无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净资产1.46元。2006年“燕京仙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亿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72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壹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燕京仙都”是本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此次申请的担保额度也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395.36万元(其中本公司5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3395.36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