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16日发行了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25729,证券简称:燕京转债),目前,“燕京转债”流通面值为73.11万元,已停止交易但不停止转股(具体情况见公司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燕京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根据燕京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现将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方案
    根据燕京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其票面利率为每年1.2%。2005年度燕京转债的付息方案为:每10张燕京转债(面值1000元)付息1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张燕京转债实付息9.60元;机构投资者每10张燕京转债付息12元。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年燕京转债付息登记日为:2006年10月13日,除息日为:2006年10月17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06年10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燕京转债持有人。
    四、付息办法
    本次燕京转债所派利息将于2006年10月17日通过债券持有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
    咨询电话:(010)89490729
    咨询传真:(010)89495569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