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22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6月1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分别为:李福成、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董学增、李颖娟、杨怀民、张海峰、李兴山、陈建元、朱立青、赵述泽、胡国栋。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6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或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