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于一九 九八年五月三十日召开,大会共收到表决票37张,代表股份344415200股, 占公司 总股本的74.1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以下决 议:
    审议并通过了《改变部分募股资金的投资方式》的议案;
    有效票344415200股,同意票344415200股,100%通过。
    公司1997年6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5704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目前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项目进展顺利,绝大部分已于1997年 底前竣工投产并产生效益,其中新增易拉罐装线项目,总投资2997万元,如果改由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下称“燕京集团”)建设,则可享受优惠政策,从而降低成 本。为了公司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将该项目投资方式改为由燕京集团建设,而股份 公司依照与燕京集团业已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委托燕京集团加工、灌装易拉罐 啤酒。
    因招股说明书中投资项目共需资金65285万元,尚有8245万元资金缺口, 为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次调整项目投资方式涉及的2997万元用于弥补该资金缺口。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