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提示性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HYUNDAI DISPLAY TECHNOLOGY INC.(韩国现代显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HYDIS”)和HYNIX SEMICONDUCTORINC.( 韩国HYNIX半导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HYNIX”)于2002年11月19日在韩国签署了收购协议,本公司收购HYNIX和HYDIS的TFT-LCD业务(2002年9月26日已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交易标的
    HYNIX和HYDIS全部与TFT-LCD业务持续进行有关的资产、房产、权益和利益。
    二、协议交易价格
    上述资产的价格为3.8亿美元(未包括营运资金价格)。
    营运资金的价格将根据US GAAP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未来的市场状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
    1、本次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收购尚需经各有关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3、本公司将设立海外子公司,由海外子公司收购上述TFT-LCD业务。
    4、TFT-LCD产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如本公司不能确保TFT-LCD在经营低潮期的有效经营,将对公司经营产生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
    2、《建筑物销售与购买协议》
    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