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二00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2年12 月1日 上午9:00-12:00
    二、 会议地点:北京国门路大饭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路2号(乘359路、405路、735路、737路、915路公共汽车至农场站)
    三、会期:半天
    四、会议审议内容:
    1、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推荐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内容请查阅2002年7月2日在《香港大公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关于向原控股股东北京电子管厂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北京电子管厂(债转股完成后变更为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签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评估值52,385,718元从北京电子管厂购买249,455.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就该项交易委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有关内容请查阅2002年7月2日在《香港大公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3、关于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HYDIS)TFT-LCD业务的议案;
    公司将设立海外子公司,由海外子公司收购韩国HYNIX半导体株式会社及所属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的TFT-LCD业务,收购TFT-LCD业务的固定资产价格约为3.8亿美元。公司已于2002年9月26日在《香港大公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提示性公告”。该项目待审批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有关内容。
    4、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5、关于变更调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6、关于对浙江京东方真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改制的方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2002年11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A、B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及方式: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02年11月25日至2002年11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 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与股证事务部
    联系人:仲慧峰、陈晓琳
    电 话:010-64366264 010-64318888转5038/5039
    传 真:010-6436626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邮 编:100016
    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二00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