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9月30日在北 京新万寿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共 59 人, 代表股份 28508.1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70%,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经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公证有效。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经审议,通过股份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议案:
    1.净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按35%提取,金额为3765.72万元。其中,法定公 积金10%,金额为1075.92万元;公益金按5%提取,金额为537.97万元;分红基金 按60%提取,金额为6455.52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4091.20万元,期末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46.72万元。
    2.分红派息议案:A股按每10股送3股派1.00元人民币(含税),B股按每10股送 3股派1.00元人民币(B股现金股息的外币折算价按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1 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本次分红派息共计派送15063.20万元,剩余5483.52 万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具体实施办法、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