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55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124号)的规定,经财政部、商务部审核批复,于2006年12月向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拨付2003-2005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通知》(财企[2006]436号),对本公司报送的2003-2005年对外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补助,补助金额5327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财政局收到该笔拨款后,按程序规定再将该笔拨款划拨至本公司。经本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北京市财政局划拨的5327万元人民币补助资金已正式到帐。该资金将用于补充本公司营运资金,并计入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对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