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月16日
    2、召开地点:北京国门路大饭店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受公司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梁新清先生主持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东18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298,772,9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23%。
    2、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292,512,211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表共4人(其中1名股东代表亦同时为A股股东代表),代表股份6,260,754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98,772,965 1,295,109,115 0 3,663,850 99.72% A股股东 1,292,512,211 1,292,512,211 0 0 100% B股股东 6,260,754 2,596,904 0 3,663,850 41.4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振华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