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就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流通A股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京东方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京东方A、京东方B
    公司股票代码:000725、200725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501259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炎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仲慧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与投资者关系部
    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010-64366264
    公司电子信箱:web.master@boe.com.cn
    2、征集事项: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3、本报告签署日期:2005年10月10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有关本次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请参见同日公告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05年11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05年11月17日-2005年11月21日,每工作日9:30-16: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2005年11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第二步中列明的全部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下述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下述收件人签署相关信函回单日。
    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资本与投资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100016
    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010-64366264、010-6436396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权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公司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交给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经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在征集时间内被送达到指定地址;
    (2)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2005年11月11日交易结束时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相符;
    (4)股东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3、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五、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由于公司流通A股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报告。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征集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流通A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流通A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简称“报告书”)全文、召开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4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董事会行使投票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包括相应延期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填写委托人身份证号:
    个人股东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股东填写股东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